二、站立用桌(臺)的設計要求
1、高度
設計站立用桌(臺),如售貨柜臺、營業(yè)臺、講臺、陳列桌和各種工作臺等,其高度,是根據人站立姿勢,和屈臂自然垂下的肘高來確定的。按我國人體的平均身高,站立用桌(臺) 的高度以910~965毫米為宜,在適應于用力工作情況下的工作臺,則桌面可稍降低20~50毫米。
2、桌(臺)面下空間
站立用桌(臺)的下部空間,通常是作存放物品的框休來處理,所以不需要留有腿部活動的凈空。但為了適應人在使用時緊靠桌(臺)的著力動作,需要在底部有置足的阻進位置,這個置足空隙,高度H通常為80毫米,深度D以50~100毫米為宜。
三、桌類家具造型與裝飾手法
桌類家具的設計除了要滿足功能和技術條件之外,還要求有一定的造型美及裝飾表現,常見的形式有如下幾種:
1、線狀和平面狀
桌類家具大都由線狀和平面狀部件構成,如桌面板和支架等。在造型上,可以按桌類家具的不同設計要求,運用不同特征的線與面來取得各類桌子造型的變化。
不同形狀線的表現特征,給人的感覺是不同的。一般來說,直線給人易產生明快、有力的感覺;而斜線給人以方向性勢感;曲線給人以運動感和節(jié)奏感。
不同形狀的面,在造型上,其表現特征也是不同的。一般來說,等邊三角形,正方形和圓形等,是方向性較明確的平面形,又稱肯定的平面形,由于它們的周邊“比率”不變,從而表現為安定、端正,易于暇{1人的注意力。長力形是一種不肯定的平面形,常見的有“黃金比”(又稱黃金分割,它是其中部分對全部等于其余部分對這部分的比,比值0.618)。由于這種比側,給人的感覺極為舒適,因此,在桌類家具造型設計上被廣泛使用著。
多邊形則具有豐富的表現特征,邊越多越給人以接近曲面的感覺。如果用正方形和圓形作為基本平面形,可以配列出各種各樣的平面形。
2、利用不同材料的質感
不同的材料,其質感是不同的。如木材材質具有美麗的自然紋理,給人以質韌、溫暖之感;而金屬材質則給人以明快、變動之感,竹藤、柳條邊給人的感覺則是質樸。如果在桌類家具設計中,利用不同材料的質感之異,也可使桌類家具取得裝飾效果,除了用同種材料外,還可用不同材料,相互配合,利用鍍鉻鋼管支架和玻璃桌面相配合。以產生不同材料質地的對比感,使茶幾的造型表現為更鮮明而雅致。
3、細部裝飾
桌類家具的細部裝飾包括桌面板裝飾,桌子輪廓裝飾線型和桌腿腳型變化。細部裝飾的恰當運用,能使桌類家具具有簡潔而不簡陋;樸素而不貧乏的美感。主要可以從三個方面加以運用。
(1)、用術材的自然紋理作不同的排列拼貼,組成千變萬化的拼花圖案,用來裝飾桌面等平面狀部件,可取得醒耳,別致而富有裝飾藝術感染力。拼花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,可用同一形狀的紋理作連續(xù)或倒置排列,還可以按十字形,菱形、正方形、席皺形和放射形等組成連續(xù)或對稱形。
除此以外,刺用大理石、玻璃和塑料等材料傲的桌面板,若加以恰當的裝飾處理,也同樣能取得很好的裝飾效果。
(2)、結合桌類家具的構造,用不同的裝飾線型對桌于的輪廓和桌腿進行變化處理,也可以增強桌類家具的造型表現力。如利用縱、橫槽線。借助翻凹陽凸,明暗襯托可獲取桌類家具的裝飾效果。在具體處理上,要依據各種桌子的不同造型風格和具體零部件,賦于不同的線型裝飾。例如需表現樸素、清秀風格的桌子,宜采用秀麗流暢的曲線;需要表現莊重、深厚風格的桌子,則可采用棱角分明、剛勁有力的粗、直線型。
除此以外,對桌類家具的腳型進行多種變化,也可以取得理想的裝飾效果。
(3)、在桌類家具的裝飾處理上,還可以運用雕刻、鑲嵌、車木、烙花以及膠粘等手法。但不論運用何種手法,都要注意繁筒得體,應依靠簡潔的裝飾以獲得在統(tǒng)一中富有變化的效果。同時,還要注意裝飾與實用的結合。